广州强化与十市交通衔接

    在珠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城市间交通衔接显得尤为重要。昨日,珠三角一体化背景下广州与相邻周边城市基础设施(交通)实施协调规划开始招标,为了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发挥省会城市引擎作用、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广州将协调与周边10个城市的交通规划,总面积达到9.2万平方公里。
    招标公告显示,本次研究的范围可以分为3个层次:
    宏观层面包括整个珠江三角洲地区(广州、佛山、肇庆、惠州、东莞、深圳、中山、珠海、江门),以及粤北地区的清远、韶关共11个城市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约9.2万平方公里。
    中观层面包括广州及其接壤(含水域接壤)的城市,即广州、清远、惠州、东莞、深圳、中山、佛山共7个城市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约4.8万平方公里。
    微观层面包括广州与周边接壤6个城市边界两侧各100米的带状范围,面积约138平方公里,也是本次规划的重点范围。
    研究主要有3个目标:引领区域协调发展,打造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加强周边城市衔接,发挥省会城市引擎作用;扩展城市空间腹地,强化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功能。
    规划要对广州与相邻城市之间的交通衔接设施现状和未来的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城市间交通衔接设施(尤其是战略性通道,包括道路、轨道交通)进行系统整合,并核查与上层次规划的关系,对与上层次规划存在问题的交通衔接设施进行规划协调,形成明确的交通衔接设施协调规划方案,并落实到总规中。具体来说,将分析广州与佛山、清远、惠州、深圳、珠海、中山等周边相邻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发展以及交通发展总体情况;广州与相邻城市交通衔接设施现状及规划情况;对广州与相邻城市交通衔接设施现状进行调研,并对既有交通衔接设施的规划情况进行摸查,梳理整合现状及规划的交通衔接通道数量。 
                                                                               (摘自《广州日报》2016年0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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