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我国海洋大省和海洋灾害较重的省份之一。近15年来海洋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38.9亿人民币,死亡、失踪577人。海洋灾害主要包括5种:
1、风暴潮灾害 居广东海洋灾害第1位,主要是由登陆和影响省内的台风引起,1991—2005年来省内共有50次风暴潮灾,合计直接经济损失约402.88亿元,占主要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 91.8%,死亡、失踪404人,占主要灾害死亡、失踪人数的68.8%。
2、海浪灾害 海浪灾害居广东海洋灾害第2位,省内海域的海浪灾害主要由台风风暴潮、冷空气浪与气旋浪等引起。据不完全统计,1991—2005年来广东沿海海域因冷空气浪和气旋浪造成沉船86艘,死亡、失踪142人。由于冷空气浪、气旋浪和龙卷风来势迅猛,对海上作业与活动造成较大影响和损失。
3、赤潮灾害 赤潮灾害对海洋环境、海水养殖业等造成严重的影响。1991—2005年广东沿海共发生赤潮事件114起。近5年赤潮发生次数明显增加,共计64次。
4、溢油灾害 溢油是海洋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1991—2005年广东海域发生较大溢油事件18起,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252万元,死亡、失踪2人。海上船只碰撞、沉没、石油平台管道破裂等导致大量的原油溢出污染海水,影响水产养殖、破坏海洋资源和生态平衡等。
5、海水入侵 广东沿海受海水入侵(又称咸潮)影响的地区主要是珠江口和韩江口,其中珠江口是最严重的地区。1992年以来,珠江三角洲地区共出现8次海水入侵灾害,而且灾情越来越频繁、持续时间增加、影响范围越来越大,强度趋于严重。
广东近15年海洋灾害每年都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1996年的严重损失为建国后罕见。台风风暴潮是广东最严重的海洋灾害。粤西灾情较重,粤东次之,珠江口较轻。2001-2005年与1991-2005年相比,近5年海洋的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和死亡、失踪人数减少。但2006年又是海洋灾害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