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区域规划的演变与展望

    区域规划是空间规划系列中的重要环节,其在空间管治和综合协调中的重要作用,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中国区域规划的发展和演变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自苏联引进的区域规划(1956—1960年)
    (2)自西欧和日本引进的国土规划(1981—1995年)
    (3)国内主创的城镇体系规划(1996—),在国外有城镇体系研究,却很少听说有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城镇体系规划也可以算是我国主创。
    中国的城市规划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长期由建设部门负责组织,主要由建筑与工程院校培养的规划技术力量承担,1978年改革开放后才开始有大批地理专业力量参加。我国的城镇体系规划始于20世纪80年代,但当时主要作为区域性的专项规划,尚未具有综合区域规划性质。直到国土与区域规划停顿后,由建设部门组织推动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才开始向区域规划方向发展。在原有规划内容基础上,增加了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城镇体系发展与生态、环境相互协调,划分不同类型的开发区和保护区以加强分区空间管治功能等内容。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几乎在全国各省都开展了具有区域规划性质的城镇体系规划。至于后来在统筹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等方面进一步深化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群规划,更属于以城市为主的区域规划类型。所以,继国土规划以后由建设部门开展的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群规划,也可以看成是区域规划在中国的演变或历史延续。
    我国过去只重视发展规划不重视空间规划的部门现也开始将空间规划列为今后的规划重点。但在与编制空间规划相关部门之间尚缺乏明确的职责分工,从而引发了对规划空间的争夺,尤其是在区域规划方面,建设部系统、国土资源部系统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系统等三大系统现都在同时开展类似性的规划。
    在中央关于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首次明确提出要“统筹做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且将区域规划列为空间规划的首位,这说明我国的区域规划工作正面临空前的大好形势。当前应抓住这一难得的机遇,更好地推动区域规划工作的全面发展,深化改革,理顺规划体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搞好多方面的统筹规划协调;进行有效的规划实施和空间管治。
                                                         (摘自《地理学报》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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