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地理研究专业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广州地理研究所各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8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地理研究专业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省直科研单位、各市和驻穗中直单位从事地理相关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省人社厅职称评审条件的,均可申报该学科研究系列中级、助理级、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程系列不再作为受理范围。
二、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申报人员将评审材料递交单位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科学院地理研究助理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广州地理研究所)。
   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8年8 月15日至9 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法定假日及周末休息),请一次性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过后不得补充。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执行广东省人事厅印发的《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粤人职〔1999〕38 号)。
    (二)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 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粤人发〔2005〕177 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三)按照《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中发〔2016〕9号)和粤人社发〔2017〕146号文件精神,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四)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5 年、2016 年、2017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2018年度不做硬性要求。
    (五)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可按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另外对以下有关申报条件进行补充说明:
    1、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按《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及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转系列评审晋升,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
    2、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缴交社保单位和申报单位不一致的或不连续的,不得申报。
    四、资格认定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申报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
    1. 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 大学本科毕业、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二)申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 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2. 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者,无需通过评审,可按照规定直接认定的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
   (二)请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照有关政策,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申报人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时效均截止于今年8 月31 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取得的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注明原因退回,并及时告知申报人。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申报人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单位的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同时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放置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备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 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凡经受理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和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先行报送,但不得停止核查,核查结果应及时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八)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如实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至广州地理研究所综合办公室。
    (三)凡报送的申报材料一律要求密封,并加盖骑缝章,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
    2018年申报职称时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zyjsrc)在网上申报并提交电子材料,同时向评审委员会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其中:
1.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申报评审表一),A4纸单面印制,一式1份。
2.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评审表二),共16 页(封面和说明除外),A4 纸双面印制,一式1份。
3.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评审表三),共1页,A3 纸单面印制,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原件)。
4.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版权所有 © 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备案号:粤ICP备05147258号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邮政编码: 510070
电 话:020-87685006 传 真:020-87685006

 


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广东创新发展研究院

 

 


热带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