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支部:
根据省直机关党工委和两院党组有关通知精神,尊重和鼓励广大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收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为此,请各支部发动本支部党员自愿捐助“特殊党费”,并做好登记工作;离退休党员的“特殊党费”由党委办公室代收。
党委办公室将继续接收我所广大干部职工的捐款。
上述捐款请于5月29日(周四)下午下班前送交党委办公室,并统一转交两院直属机关党办。
广州地理研究所党委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