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所政府采购工作,从2006年第三季度开始,各科室、研究中心、课题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物品、印刷业务等,需要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要求每年3月、6月、9月、12月15日前须填报下一季度《采购计划申报表》并报送业务科汇总。(采购计划申报表请到业务科领取或在本网页上下载)。并请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多谢合作!(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详见附件)
下载“采购计划申报表”.doc
(业务科 、 财务科)
2006年4月18日